大概都忘了吧 !
在十幾年前,政府為了保護這座城市的安全,為了安撫民眾心中的恐懼,荷槍實彈,在台北街頭強行帶走的是同性戀,他們把這些在公共場所沒有違法的同性戀帶到警局,盤查身份、拍照記錄,在那個年代,多數同志擔心身份曝光,只能摸摸鼻子,自認倒楣。
當時台灣發生三件重大治安事件,白曉燕綁架案、劉邦友血案、彭婉如命案,整個社會動盪不安,在常德街事件發生時,白曉燕命案尚未破案(劉邦友血案、彭婉如命案至今尚未破案),白案三名嫌犯仍在逃,社會對於警方到處臨檢、任意搜索的過當行為表現出放任的態度,警方也繼續有恃無恐的擴張權力、濫行臨檢,而在新公園外聚集的同性戀,在那個同志人權議題還不如現在明朗的年代,成了犧牲者。
1997年7月30日,常德街事件